基本医疗保险年底前参保缴费更划算

2020-11-04 16:52:08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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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2021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已开始,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与往年不同的是,明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待遇保障政策等有变化。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年参保筹资标准和财政补贴同步提高。自2020年10月起,收取2021年我区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增加30元/人。需要提醒的是,202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财政补贴部分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因此,今年年底前参保缴费更划算。

同时,医保待遇有提高。在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上,从2021年1月起,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7%,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从2020年11月1日起,重庆市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4460元/人·年。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

此外,我区将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继续实施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政策,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标准给予参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仍继续给予分类定额补助。

参保市民可通过“重庆医保”“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愉快办APP等在线办理参保缴费;也可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到户籍地镇(街)社保所(公共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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