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有威胁力的股东进行排挤打压

2020-11-10 16:40:16 来源: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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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是一家新能源企业的老员工,入司10年,今年公司准备在A+H股上市了,作为最早入司,并且晋升为公司核心管理层的行政管理人员,2年前,老板在自己的50%保留股份中,分了3%给美美,作为终生成就奖励,并同时与美美及其他核心管理层员工签订了《员工持股协议》。

5月初,美美在老家的母亲突然病重,被诊断为胃癌晚期,预估只剩下不到1年的生命,老家虽然有哥哥嫂子一家照顾着,但眼下,母亲的时间不多了,美美希望在最后的时间里多陪伴家里。于是向老板提出了辞职。

老板听后先是很震惊,表示美美离职申请太突然,他也没有合适的接替人选。

最后老板说,辞职可以,股份也可以保留一部分,但是对外的公告要改成:美美因工作重大失误,被公司主动辞退。

自那天以后,老板就故意在会议室各种批评美美,行政管理混乱,没有负责人的样子,工作懒散。

实际上,交接的日子里,美美几乎每天都在加班,后来她又去问了老板关于原始股的问题,老板又说等公司上市后再定夺,含糊其辞。

但明眼人都知道,在职员工被授予的股份,如果离职,这部分股权都要被收回。为公司费精竭虑10年,结果临到最后,股份几乎是落空了,还被各种批评。

美美不禁感慨:翻脸如翻书,商人本色啊。

思考再三,美美决定去咨询在律所工作的闺蜜。

一、老板给的“原始股”,究竟是啥?

美美致电了闺蜜,才发现,原来老板说的“股份”,“原始股”其实与自己日常理解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及“股份”有很大的区别,并且之前在签订合同时也没仔细查看内容,还觉得老板特别信任自己。现在明白,里面的门道太多了。

1.原始股是什么?美美被授予的股份是啥?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并没有“原始股”这一个概念,通常在民间使用,指的是公司上市之前的股份。通常部分企业老板,在创业期间为了留住核心员工,除了必要的薪资奖励之外,也会采取“股权/期权”激励的形式,用以留住这部分人才。

而另一种形式,期权权利则是未来拥有出钱购买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

美美与老板签署的《员工持股协议》中,规定了每股的价格为9500元,当下并没有作为公司股东的具体权利,比如说常见的如下几项:

(1)股东知情权。

(2)参与决策权。

(3)累计投票表决权。

(4)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美美的股份实质上并没赋予她身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更倾向于一般老板所说的“干股”,仅仅享受了公司在这段时间的分红权,如果上市之后,可以选择用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份。并且合同里有一句话:如果员工主动提出辞职/被辞退,该部分股份无条件归还公司,但如果继续留在公司任职的话,可以选择老板以上市时的溢价回购美美手里的股份,或者等到公司上市后根据老板实际持有的部分,美美出资进行购买。

闺蜜挂电话时还特地提醒,奖励归奖励,以后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不管是溢价回购,还是上市后美美出资进行购买,对于老板来说都不亏。

2.老板的公开批评与指责,属于侵犯股东权利么?

MBA智库说,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也就是说,凡法人或者自然人只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的公司股份,其都拥有公司的股东身份,并能通过自己的股份,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作为持有原始股的公司小股东,权利受到侵害,一般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大股东为了增强自己的控制权,在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排挤其他股东,授意手下人对公司有威胁力的股东进行排挤打压。

被边缘化:人际关系重要的聚餐被排挤,在各种开会等公开场合受到大股东的挤兑、言语攻击等。

工作受到阻碍,大股东一派的人会观察持有原始股的员工的工作情况,努力挖掘观察其失误,以便在重要场合进行批评,降低员工的影响力,剥夺其话语权。

综上所述,美美在提出离职后,老板做出的公开批评,也算是对小股东的权利侵害。

二、老板赋予“原始股”时,这3点你必须注意

对于职场人士,在努力工作,提升核心技能时,遇到“股份”相关事宜,也可以从美美的案例中,得到以下3点启示:

1.拿到“股权”不一定就代表每年有收益

之前我有位学员咨询我,老板让他们每个人以7500元/股均价,购买公司股份,抵扣当年年终奖,并且允诺,以后在职期间,公司盈利后会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但现实是,三年后公司都没盈利,分红也就无从谈起了。后来学员觉得老板不靠谱,提出离职,但老板给出的答复是,合同里约定的当公司账面上有盈利时,才能进行分红,公司这几年属于亏本状态,所以并未违规。

事实上,公司的账目从来由老板的亲信把控,是否真实盈利,也都是老板一句话的事,公司相关的具体财务报表,也并未进行公示,学员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所以,如果员工以金钱入股形式购买公司股份时,首先需要了解每年的财务公示情况是否是公正公开,其次,分红如果在合同内规定与公司盈利有关,那么这部分收益是不可控的。

2.看清合同约定条款,特别是入股及退股相关说明

美美在签订合同时,并未仔细阅读相关的条款,所以才会出现离职时,不清楚股份是否能够保留的情况。

那么具体有哪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呢?

股份的存续条件:是否与劳动合同一致,或者另约定退出时间,离职后是否保留;

股份转让的说明:是否存在持股人发生某些特殊情况,可以触发公司法人对其持有股份的回购情况;

上市后股份流通:是否涉及公司上市后一定期限内,员工所持有原始股不能流通、转让的情况。

合同签署需谨慎,充分了解,才能避免踩坑。

3.必要情况下,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最后,如果遇到美美主动提离职,却被老板公开批评,营造出因重大过失导致开除的情况时,务必保留好相关的工作及文件证据。

毕竟公司主动辞退,对于个人未来就业,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这个时候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选择咨询相关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中小股东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基于自益权,可以起诉相关人员。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了这些知识,在签署《持股协议》及相关文书时,务必留个心眼,毕竟白纸黑字,都有可能成为关键的呈堂证据,大意不得。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