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相信大家对失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应该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失业保险是国家对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未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的保险补贴。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可以领取。那么哪些情况需要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额的领取者也有相应的规定,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你不想做这份工作,你可以直接离开,然后领取保险金,这种行为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也就是说,不是出于个人意愿原因。
哪些情况需要终止领取失业保险
终止领取失业保险的情况: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注意:若是符合以上情况失业保险金会停发,若是后续又符合领取条件,也可以再次申领。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有哪些
1、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2、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4、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5、劳动合同终止的,即合同到期的。
失业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确保有薪资的员工下岗后的基本保障,其覆盖面积包含城区人力资本团队中的绝大多数组员;
2、强制性:它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强制执行的。根据规定,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总结:失业保险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权益保障,失业人群可通过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