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天元区泰山路街道一家口腔门诊部,因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被天元区卫健执法大队关停。
24日上午,天元区卫健执法大队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发现天元家鸿口腔门诊部多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未达到“两天一检”的规定要求。执法大队大队长曾明浩表示,核酸检测是筛查新冠肺炎的重要手段,能及时阻断新冠肺炎传播,搜索潜在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这家门诊部未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天元区卫健局提醒市民,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每个公民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当地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