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县城管局自行拆除本单位位于市政工程管理站旁的一处违法建设。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建于2000年,占地面积60平方米,高5米。修建之时并未办理手续,后经翻修作为仓库使用,放置工业盐、提示牌、防护栏等物资使用至今,属于私自搭建。拆除现场,工作人员早早将仓库内的物资搬出仓外安置。随后,拆迁队施工人员利用云梯爬上仓库顶棚,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有条不紊地利用电钻、手磨锯、铁锤等工具将钢架棚和新修的水泥墙逐一拆除。
接下来,县城管局将继续积极响应控违治违各项工作举措,做好政府公职单位的带头作用,落实好控违治违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加快消化存量违法建设。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发现市政管理站有一座建于2000年十一月份,但是没有办手续的违法建设,我们就主动拆除,为整个城区的单位、个人拆除违法建设起表率作用。”县城管局市政工程管理站站长向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