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福)近日,东安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个体诊所使用没有在该诊所注册的一名执业医师开展诊疗活动。根据2022年3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该局对该名医师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实施以来,东安县根据新法开具的首例罚单。
经查,医师王某某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为某乡镇卫生院,受某个体诊所法人邀请到该诊所进行坐诊,并为患者唐某某开具处方。监督执法人员在发现该违法事实后,立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予以立案查处,对医师王某某、患者唐某某以及该诊所法人陈某某制作了询问笔录,监督执法人员根据现场处方等医疗文书及笔录迅速锁定了各项证据。
3月29日,该案顺利结案。医师王某某在其注册的医疗机构以外的地点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责令改正,对医师王某某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涉事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王某某在诊所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责令该诊所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的罚款。